物业不同意社区业主在消防通道加开小门,怎么

玉环市律师网 2025-04-05
物业不同意加开小门,应遵守消防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非法占用可举报至消防机构。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火灾时逃生受阻,造成严重后果。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物业不同意加门,按法规办。操作:1.与物业沟通,解释加门对消防安全的积极影响;2.若物业拒绝,收集证据,如消防通道现状照片;3.向消防机构举报,提交证据,请求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解决方式有协商与举报两种。可先与物业协商,说明加开小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若协商无果,则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以法律手段维护消防安全。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苍南县看守所地址 路桥区看守所地址 三门县看守所地址 临安区看守所电话 黄岩区看守所电话 海盐县看守所电话 宁波镇海区律师 浦江县律师 舟山市律师 遂昌县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广德律师 南昌律师 苍南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慈溪刑事律师 杭州滨江法律咨询 杭州钱塘法律咨询 象山法律咨询 温州法律咨询 永康法律咨询 衢州柯城法律咨询 丽水法律咨询 宁波市镇海区律师网 乐清市律师网 嘉善县律师网 海盐县律师网 海宁市律师网 金华市婺城区律师网 杭州市上城区刑事辩护律师